绘就杭州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 ——写在《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

更新时间:2024-09-10 11:51:02
来源:建筑杂志社公众号  编辑:admin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

乡村,是中华传统文化的根脉和载体,乡村建设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决策部署的内在要求。

2022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组织实施好乡村建设行动,逐步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

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新时期乡村建设指明了方向。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第五次专题部署“提升乡村建设水平”,彰显乡村重要地位。

2023年4月28日,浙江省杭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条例》成为全国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组织实施的关于乡村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杭州乡村建设迈入到“良法善治”的法治轨道。

抓住发展契机 统筹全面推进

自《条例》实施以来,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及各成员单位依据《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抓住契机,迅速行动,推进《条例》落地实施,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

抓统筹,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经杭州市政府同意,成立由市领导任组长,20家市直职能部门和10个区、县(市)政府分管领导组成的乡村建设工作推进协调小组。

抓配套,研究出台配套制度文件。从2020年立法工作启动以来,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一边全力抓立法流程推进和宣传贯彻,一边同步抓好配套制度建设。目前,已完成包括管理制度、技术导则、标准规范等41个配套制度文件,其中多个技术导则为全国首创,为全市乡村建设搭建好了“四梁八柱”。

抓宣传贯彻,开展宣传贯彻系列活动。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认真筹备,制定方案,围绕“十个一”,集中力量开展系列宣传贯彻活动,包括召开一次新闻发布会,组织一辆“法治大篷车”进乡村,开展一次集中宣讲培训,拍摄制作一部宣传片,印发一本普法小册子,拓展一个数字化平台等,通过市区联动、线上线下同步,为《条例》深入人心、贯彻落地营造了良好氛围。

抓实效,理清思路提前谋划工作。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按照全市乡村建设工作“统筹协调一盘棋”的目标要求,于2023年10月召开了《条例》实施研讨会,各部门结合职责分工,充分交流、探讨乡村建设相关工作基本情况、主要问题和工作举措。编制印发《贯彻落实〈杭州市乡村建设条例〉2024年工作要点》,共涉及9大行动、23条要点。

坚持因地制宜 提升乡村风貌

村庄风貌、民居建筑、街边巷道等规划、建设关系到乡村文化的发展和传承。《条例》在村庄规划与风貌提升方面明确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乡村建设实际需要组织编制村庄规划和村庄设计。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杭州市建委坚持规划一张图、建设一条链、管理一张网,以乡村摸底调查为基础,协同推进乡村地区国土空间规划、乡村建设实施方案、重点地区村庄设计,并计划于2024年底编制出台《杭州市乡村建设三年行动计划》《杭州市村庄设计导则》,为村庄设计和建设提供技术指引。

《条例》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村庄风貌提升等工作要求,对农村管线进行整治。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房整整”“路美美”“线拉拉”“绿通通”等十大专项行动为抓手,推进农房改造、道路提升、管线序化、绿道建设、河道景观优化等工作。例如,为扫除“空中蜘蛛网”,擦亮乡村“天际线”,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线拉拉”行动为基础,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杭州市农村管线序化试点扩面工作的通知》,启动了为期3年的新一轮杆线序化工作,计划3年内在全市70%的行政村开展整治。

推进设施建设 改善人居环境

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乡村建设行动的重要内容,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条例》针对交通、水利、供水、污水、厕所、垃圾和物流等乡村基础设施,以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农村污水处理方面,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水清、无味、点绿、景美”八字方针为目标,围绕“污水全收集、雨污全分流、处理全达标、资源全利用、监管全智慧”的五全理念,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提出“农村污水零直排村”概念,出台全国首个《“农村污水零直排村”创建技术导则》,不断提升治理覆盖率和出水水质达标率,让人人避之不及的污水处理“终端”变成了广受欢迎的“花园”。

在绿道建设方面,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生态道、健康道、智慧道、文化道、致富道”的五道理念为引领,发展“绿道+”经济,让乡村绿道成为串联旅游景点、美丽乡村和商业网点的重要纽带,将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助推乡村产业振兴。

聚焦农房建设 解决难点问题

农村住房建设是乡村建设的重中之重。《条例》在农房建设用地、设计和施工、安全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要求农村住房建设应当符合村庄规划、村庄设计,做到科学选址。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让农民群众住上好房子”为目标,创新提出让老百姓选“称心房”、建“放心房”、住“顺心房”、有“致富房”的“四房理念”。

推行“云审批”。依托“杭州农房建设智慧管家”(以下简称“智慧管家”),实现农村建房全流程在线审批,百姓建房审批“零次跑”。

适配“新需求”。编制农房设计通用图集,上传“智慧管家”平台,供建房百姓在线免费选用;开展图纸下乡服务,对建房百姓提供“个性化”图纸修改服务;推出VR选房功能,模拟住房场景,让百姓“身临其境”,选房更加便捷高效。

培育“巧工匠”。通过培训、比武、积分及网络考核测试等多种方式,推进乡村建设工匠专业技能培训,并允许信用优、能力强的工匠参与村镇的小额工程招投标。

2024年以来,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深入推进设计下乡为重点,全面开展“送服务+送指导+送技术”,常态化实施“规划师、建筑师、设计师”三师下乡公益服务,并从课题研究、法规完善、政策支持“三向发力”,探索构建以“调查—规划—设计—建设—运维”为标准流程的杭州乡村建设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加快推进乡村建设领域“三支队伍”建设,因地制宜引导中国式现代化和美乡村迭代发展,努力绘就“千村引领、万村振兴、全域共富、城乡和美”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

保护传统村落 加强传承利用

传统村落承载着历史记忆、生产生活智慧、文化艺术结晶和地域特色,是散落乡村地区的“遗珍”。《条例》针对传统村落的申报、认定、保护、活化利用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历史文化名城,杭州共有传统村落166个,其中,建德市成功入选住房城乡建设部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市、区)名单。

坚持规划引领,建立保护机制。编制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按照“杭派民居”示范村要求,高标准规划周边新村建设,传承古村建村理念,运用现代设计手法,将新村设计成具有老村神韵的建筑群落,以保持建筑风格的统一。

强化活化利用,助力乡村振兴。利用古建筑引进高端民宿、文创工作室等新经济业态,带动周边农户利用闲置房屋经营超市、民宿等,促进古村旅游业发展和村集体经济壮大,带动富民增收,走好文盛、业兴、人来、村活的乡村振兴新路子。

依托数智赋能,推行数字博物馆。谋划传统村落数字化管理模块和服务场景应用开发,推进全市166个传统村落文化遗产基础数据的采集和动态更新,建设传统村落数字博物馆,通过三维实景、视频、图文等形式,全面展示166个传统村落基础情况。

绿水逶迤去,青山相向开。杭州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新画卷正徐徐呈现在人们的眼前。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人表示,杭州将进一步抓住《条例》颁布施行的有利时机,与各相关部门和社会各界携手并肩,护航和美乡村建设,努力为乡村建设激活长效动能,为打造乡村振兴范例贡献“杭州经验”。(供 稿: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陈艳萍 管震)

摘自 建筑杂志社公众号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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