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举办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6-04-01 18:01:10
来源:住建部  编辑:admin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总工会,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助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决定共同举办2026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第二届全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职业技能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匠心筑城 · 技启未来

二、大赛安排

(一)时间安排

大赛分省级选拔赛和全国决赛两个阶段。

省级选拔赛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各地赛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总工会等部门组织实施,原则上应于2026年8月底前完成。

全国决赛计划于2026年10月在山东青岛举办,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二)大赛项目

大赛设砌筑工、管工、手工木工、智能楼宇管理员、焊工、燃气具安装维修工、装饰装修工等7个赛项,面向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均为单人赛。

结合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的特点、发展趋势和新技术、新装备的应用情况,全国决赛期间将同期举办建筑机器人、传统建筑工匠等展示交流活动。

(三)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包括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以操作技能考核为主。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依据组委会发布的技术文件进行组织(另行发布),成绩均实行百分制,其中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70%,两项合并计算总成绩。

大赛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以上的知识和技能要求进行命题,并适当增加行业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技能等竞赛内容。

(四)参赛选手及全国决赛组队要求

参赛选手应为从事相关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一线职工(含一线教职工),年龄满18周岁以上,无不良从业记录。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称号的人员以及具有全日制学籍的在校学生,不得参加竞赛。

各地赛区根据省级选拔赛结果择优选派决赛选手,相关赛项2025年以来举办过省级竞赛的,也可根据省级竞赛成绩选派符合条件的选手参赛,每个赛项决赛参赛选手人数不超过3名。全国决赛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

三、组织领导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组建大赛组委会,负责大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组委会下设秘书处、技术工作组、活动指导组、宣传工作组等工作机构,负责大赛的统筹协调及各项工作。

全国决赛由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总工会及青岛市人民政府共同承办,中国建设劳动学会、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住房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青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青岛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等单位协办。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成立大赛执委会,负责赛事组织协调、服务保障、安全应急等工作。

四、奖励政策

(一)大赛设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获得全国决赛各赛项前3名的选手,由大赛组委会颁发一等奖,并相应颁发金银铜牌;第4—10名颁发二等奖,第11—20名颁发三等奖,选手排名不并列。对各赛项成绩前50%但未获得一二三等奖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其他参赛选手颁发参赛证书。为西部13个省份参赛代表团1名优秀选手颁发“西部技能之星”奖。

(二)表彰奖励。按照《全国五一劳动奖评选表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对获得全国决赛相关赛项第1名且符合条件的职工,可在次年五一前夕集中表彰时,择优按程序推荐“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全国决赛相关赛项第2、3名且符合条件的选手,按规定程序申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先进个人。

(三)职业技能等级。获得全国决赛各赛项前20名的选手,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至2028年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的通知》(人社厅函〔2025〕128号)有关要求,为获奖选手晋升相应职业技能等级(以选手报名信息为准)。

(四)其他奖励。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对获奖选手、有关单位给予奖励激励。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赛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加强协作,做好本赛区赛事活动组织、选手选拔等有关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选拔优秀选手参赛。要积极发挥大赛对技能人才培养的促进作用,扎实开展参赛人员赛前培训,推动行业从业人员技术创新和技能水平提升。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节俭办赛、廉洁办赛,务求实效。选拔赛工作结束后,填写选拔赛基本情况表,报大赛组委会。

(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地赛区要按照有关标准要求,对选手参赛资格严格审核把关,认真核对参赛选手报名时实际持有的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地赛区要统筹用好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宣传方式,展示住房城乡建设行业技能人才风采,讲好技能人才故事,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在行业媒体开设宣传专栏,及时发布各地选拔赛相关信息,并向中央有关媒体推送,请各地注重收集提供比赛花絮、宣传文稿及图片、视频等宣传素材。

(四)强化安全防控。各地赛区第一主办单位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组织、谁负责”的原则,配合赛事举办地有关部门科学合理制定竞赛期间的卫生、安全应急等处置预案,明确专门机构和责任人,落实公共卫生、消防等安全责任,确保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六、联系方式

住房城乡建设部人事司

联系人:杨梦起  010-58933100

中国建设劳动学会

联系人:夏  阳 010-68312022

王 伟 010-68315188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司

联系人:王宇坤 010-84207452

中华全国总工会

联系人:刘 欢 010-68591451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2026年3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山东省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开发中心、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中国建设劳动学会。


京ICP备18057382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7846号



版权所有:北京指尖墨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