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包括呼兰、阿城、双城)每户18000元/年;县市每户12000元/年。
承租人可以凭身份证、租赁合同以及婚姻关系证明,年度内分次或一次提取本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累计提取额度不得超过规定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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