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网讯 (亚晨/文)五一假期刚过,深圳再次对现有房地产政策进行调整。
5月6日晚间,深圳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政策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在分区优化住房限购政策、调整企事业单位购买商品住房政策、提升二手房交易便利化等方面进一步优化。
分区优化住房限购政策
从政策内容来看,深圳此次从社保和个税缴纳方面进行了优化。
根据《通知》,非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及成年单身人士(含离异)限购1套住房。在盐田区、宝安区(不含新安街道、西乡街道)、龙岗区、龙华区、坪山区、光明区、大鹏新区范围内购买住房,需提供购房之日前1年在深圳市连续缴纳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此前若在深圳上述七个区域内购房,社保缴纳年限为3年,外地户籍限购一套,此次政策优化后,明确下调至1年,使得更多人符合购房资格。
同时,对于有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深圳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执行现有住房限购政策的基础上,可在上述七个区域范围内再购买1套住房。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深圳此次针对非核心区明确对本地户籍人口可以增加1套购房资格,该政策基本上与各地多孩家庭政策吻合。此次政策具有积极的导向,既对本地户籍人口放松了限购,也使得其与多孩家庭的相关政策进行了结合,具有非常好的导向。
企业购房政策放松
另一方面,深圳对企业购房政策也进行了调整。以往严禁企业购置住宅,而此次对于企业购房则进行了放松。
《通知》规定,对于同时满足设立年限满1年、在深圳市累计缴纳税款金额达100万元人民币、员工人数10名及以上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在上述七个区域内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解决员工住房等需求。
严跃进表示,此次政策没有明确限购几套的说法,也意味着此类企业后续购置新房约束明显减少。从深圳市场来说,企业购置此类住房需求量较大,同时也较好解决了职工住房问题。
支持“以旧换新”
此外,为提升房地产交易便利度,《通知》明确二手房交易便利化。
支持在深圳市有开发项目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相关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商品住房“收旧换新”和“以旧换新”工作。
对于实施“收旧换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收购换房人旧房时不受深圳市关于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法人单位购房政策的限制。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提供房屋交易便民服务,优化商品住房“带押过户”流程。
在严跃进看来,鼓励房企收购二手房是一种非常重要的创新模式,对于二手房盘活具有积极作用。这也与近期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及的“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吻合。
政策宽松预期增强
从数据上看,近期深圳房地产市场整体热度有所降低,成交量未见显著增长。
根据深房中协统计,4月份深圳新房住宅成交2355套,环比增长4.9%,同比下降32.8%;二手房录得(以二手房买卖合同发起时间为口径统计的数据,并非最终成交过户套数)4942套,环比下降4.9%,同比增长32.0%,并未突破5000关口。
此次政策优化后,能够进一步增加需求,去库存速度或将加快,有助于市场的稳定。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分析认为,上述政策的优化是对过去的纠偏,能够释放一部分被行政干预政策限制的需求,满足包括多胎家庭到外围购置大户型住宅、企业购买人才房、非户籍人口在深圳“上车”等在内多种需求。
业内认为,近期召开的政治局会议释放了更加积极的信号,北京和深圳接连对房地产政策进行优化调整,充分体现了因城施策的思路,也增强了后续其他城市政策宽松的预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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