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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加剂】住建局更名为住更局!释放了什么信号?

更新时间:2024-06-28 13:02:38点击次数:9659次字号:T|T

近期,湖北多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更名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并相继挂牌。


此前,城市更新这一职能主要是由公众较为熟悉的“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或“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


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截至目前,地方层面新组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除了湖北‬,广东‬、深圳也于近‬两年‬‬成立了专门的“城市更新局”。


根据当地官方媒体报道,这些新挂牌的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均由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更名而来。


有‬媒体‬指出‬,住房与城市更新局的名称变更代表了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整和转型,也意味着更多的老旧房屋将进行改造和更新,从而提高城市的整体品质和人居环境。政府将致力于回归房屋的居住本质,满足老百姓对于舒适居住环境的需求。


以武汉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为例,官网介绍称,该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把坚持和加强党中央对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等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履行职责过程中,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


据《湖北日报》此前报道,6月18日,湖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蒙徽主持召开省委专题会议,听取武汉市、宜昌市、黄石市推进城市更新有关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下一步重点任务。


会议强调,要把危旧房改造作为推进城市更新的核心内容,探索以市场化方式推进危旧房改造的新模式,着力解决城镇危旧房“不安全、不成套、不配套、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持续改善人民群众住房条件和居住环境。要适应人民群众对住房的要求从“有没有”转向“好不好”,探索搭建社区服务供应链平台,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适老化改造等工作,形成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要加快推进以县城为载体的就地城镇化,制定完善县城绿色低碳建设标准,提升县城建设质量和公共服务水平,创造条件让返乡农民工和进城农民先“安居”再“乐业”。要加快推进相关试点工作,及时总结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推动城市更新取得更大成效。


东中西部‬区域‬发展‬和改革研究院‬院长‬于今‬表示‬‬,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珠三角‬‬城市发展较早,城市更早进入需要更新‬进一步提升时期。早在2001年,香港特区就已成立市区重建局,专门负责城市更新工作。市区重建局虽然名为“局”,但其实为一个永久延续的法人团体,不得被视为政府雇员或代理人,也不得享受政府地位。香港特区政府对市区重建局的运作、资金来源、财政、回收土地、政策制度等方面给予支持,但对业务干预较少。


“深圳‬市‬是‬全国‬‬首个‬城市更新‬‬试点‬。广州市是第一个设立城市更新机构的城市,2015年2月成立城市更新局。深圳、广州在城市更新方面先期探索之后,如今湖北‬的跟进,应该能够说明,于大城市住建部门而言,城市更新这项工作,在未来将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于今说,十八大以来,我国城市更新在理论和实践上已经取得了一定成绩。一些地区(如广州、深圳、上海、南京及‬香港‬特区‬)在城市更新方式与思路上也做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是,总体上我国城市更新还存在着改造规模过大、速度过快,忽视城市文脉的保护等问题。城市更新不仅仅是解决“衰退”问题,更重要的是如何协调好经济利益、社会利益和环境利益三者之间的关系,从而有力地促进城市更新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于今认为‬,我国城镇化率已经超过60%,步入城镇化较快发展的中后期。面对城市发展的新问题、新形势,“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对于全面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作为国内最早的城市更新研究者及城市更新系统观创始者,于今从本世纪初开始关注城市更新问题,其取得的成果和部分观点被纳入国家重点项目及有关发展纲要。于今‬表示‬,随着城市发展进入城市更新时代‬,以及‬新轮‬改革‬深入‬,全国‬各地设立城市更新机构加以配合。推进城市更新,就是践行“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重要理念,回应群众期盼,补齐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突出问题和短板,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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