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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调】可燃性制冷剂充注减量化研究及安全应用项目招标公告

更新时间:2024-09-06 11:45:50点击次数:9493次字号:T|T

各有关单位:

2020年12月,第86次《蒙特利尔议定书》多边基金执委会批准了我国《工商制冷空调行业第二阶段HCFCs淘汰管理计划》(以下简称行业计划),支持我国工商制冷空调行业开展HCFCs淘汰替代活动,行业计划的国际执行机构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UNDP)。

为推进工商制冷空调行业新型替代产品和技术的应用成果,从而进一步推动行业和国家的履约工作,我中心拟利用上述行业计划部分赠款资金开展可燃性制冷剂充注减量化研究及安全应用项目。该项目以中小型工商用冷水(热泵)机组和单元式空调机为主要研究对象,围绕国内外法规和标准中对上述产品HFC-32制冷剂的充注量限值,通过调研和开展试验研究,在不降低制冷空调设备能效情况下,提出HFC-32制冷剂应用在中小型工商用冷水(热泵)机组和单元式空调机中减少制冷剂充注量的方法和措施,分析评估采用减少制冷剂充注量的方法和措施带来制冷剂在应用范围的拓展情况,研究结论将为低充注量中小型工商用冷水(热泵)机组和单元式空调机产品开发提供技术指导和设计参考。

本项目主要情况如下:

一、工作内容

1.开展HFC-32中小型工商用冷水(热泵)机组和单元式空调机生产企业调研,从产品整体结构优化设计特点、零部件选型、能效提升及成本等方面提出减量化技术研究的路径选择;

2.选择调研对象中平均能效和平均充注量水平的不小于5匹中小型工商用冷水(热泵)机组和3匹单元式空调机开展HFC-32制冷剂充注量减量化技术研究,基于HFC-32制冷剂充注量减量化研究开发及技术改造优化试验样机;

3.以改造试验样机为例,对各项成本进行对比分析,兼顾机组自身材料成本、制造成本和运行成本等因素进行综合技术经济分析。

二、工作产出

1.可燃性制冷剂HFC-32在中小型工商用冷水(热泵)机组和单元式空调机产品应用调研报告;

2.可燃性制冷剂HFC-32制冷剂充注量减量化技术研究报告。

三、时间计划

本项目计划于2024年10月启动,24个月内完成并提交项目最终成果。

四、投标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中国境内独立合法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项目承担单位具有10年以上从事制冷空调领域的产品研发,技术管理等方面的经验。具有开展工作大纲中所述技术研究的实验室条件和技术基础,对HFC-32制冷剂的特性较为了解并已开展相关试验研究,具备一定研究基础。

2.项目组成员不少于5人,项目组成员熟悉中小型工商用冷水(热泵)机组和单元式空调机产品及性能、制冷剂替代技术和标准等,具有足够完成本项目活动内容所需的各类专业人员。团队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项目组负责人熟悉工商制冷空调行业制冷空调产品和制冷剂替代的专业知识,具有丰富的技术经验;在本专业领域具有至少10年以上工作经历,具有高级职称;熟悉各类压缩机、单元式空调机、热泵热水机、中小型冷水(热泵)机组等相关制冷空调系统和关键零部件产品情况及特性。

(2)项目组成员团队需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具有5年制冷专业或压缩机专业经验;熟悉工商制冷空调新产品开发、生产和应用技术;了解工商制冷空调行业,具有本项目工作内容相关的工作经验。

(3)项目组成员具有优秀的协调和沟通能力,具备充足的工作时间,以保证工作按期完成。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对本项目感兴趣并符合上述资质要求的单位可于工作日09:00 - 17:00向招标联系人索取建议书征询文件。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李雄亚女士

电话:010-82268902

电子邮件: li.xiongya@fecomee.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912室

邮编:100035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建议书须在2024年9月25日17:00前递交至我中心建议书接收人处。

建议书接收人: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肖穗子女士

联系电话:010-82268849

电子邮件:xiao.suizi@fecomee.org.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5室

邮编:100035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签名确认。简历格式要求见后。

3.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你单位的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

2024年9月4日

附件下载

附件-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建议书征询文件 -可燃性制冷剂充注减量化研究及安全应用.docx

附件-人员简历格式.docx


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履约一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