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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创新城市管理“柔性执法”新模式

更新时间:2023-04-24 08:50:09点击次数:11379次字号:T|T

为进一步规范城市管理秩序,助推优化营商环境,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进一步优化城市管理执法方式,通过设置市场疏导街、轻微违法事项免罚等措施,坚持疏堵结合、柔性执法,让城市街道更有“烟火气”,城市管理更有“人情味”,切实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

设置市场疏导街,规范摆摊设点。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制定了《邢台市街道管理考核标准》,按照全市统一标准,在主城区设置49条市场疏导街(56个市场疏导点位),在便道以上合适位置划线,允许便道以上线内经营。积极引导周围游商摊贩退路进场,规范商贩线内经营,不收取任何管理费用。

同时,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严格规范市场疏导街管理,明确经营时间、经营区域和设置要求,督促餐饮类摊点按要求设置PVC红色防潮隔油垫和垃圾回收容器,做到摊撤地面清。经营过程中严禁占压盲道、机动车停车位和消防通道,严禁沿街门市私搭乱建、乱堆物料、店外加工、店外洗修车等。统一设置市场疏导街公示牌,注明市场街起止点、分包人员等信息,打造管理规范、运转有序、便民利民的城市街道,有效改善市场脏乱差等问题,推进主城区市容市貌整治改善。

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事项实行包容免罚。坚持服务型执法,推动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制定完善《邢台市城市管理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包容免罚清单》,免罚清单中包含“轻微不罚”和“首违免罚”两种情形。“轻微不罚”即对违法行为轻微、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当事人积极配合检查调查的,不予行政处罚。“首违免罚”即对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当事人积极配合检查调查的,不予行政处罚。同时,在实施行政管理和行政处罚过程中,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过罚相当的原则,结合案件的事实、性质、情节、证据和社会危害程度综合判断。

针对机动车乱停放现象,在加强机动车违停整治力度的同时,创新探索“前两次免罚”的人性化执法方式。实行“一次提醒,二次警告,三次处罚”,即在一个自然年内,在主城区十八条交通严格管理街道便道以上公共区域范围内累计违法停放不超过两次的机动车,由执法人员向其开具“温馨提示单”或“警告通知单”,只记录不进行处罚,对于非严管街道,采取10分钟短信提醒免罚方式。通过人性化方式,提升城市管理交通执法水平,确保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畅通有序,赢得了群众广泛好评。

全面提高城管队伍执法水平。坚持“联防+技防”,持续完善执法快速反应平台建设,优化城市管理执法方式,提升服务工作效能。充分发挥智慧城管平台作用,利用数字城管监控系统,对重点路段、重要节点部位进行循环查看,以大数据为依托,找出管辖区域内城市管理工作的侧重点和市容问题易发单元,在执法力量分配上做到有的放矢、精确管理,形成一套快速反应处理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智治”水平。

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成立了8个市容督查组,各督查组分时段、分区域对市主城区范围内的主次街道开展督导,及时发现整改占道游商、店外经营、违规牌匾、乱贴乱画、乱停乱放等影响市容秩序的问题。在城市管理执法过程中坚持引导为主,树立文明经营理念,集聚消费人气,促进市场繁荣发展。

此外,邢台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还先后实施缓缴污水处理费等费用、提升水气热服务质量和“不打烊”管理服务等多项措施,突出“减”“简”“新”理念,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为邢台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摘自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23.04.21 陈鹏 刘宗轩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