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是改善人居环境品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主要途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破解既有建筑消防改造利用难题势在必行。近年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多措并举,聚力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打出一系列组合拳,盘活既有建筑使用价值,探索走出一条释放城市更新活力新路径。
以调研为抓手,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您好,我们是外省到山东来投资项目的,涉及既有建筑改造工程,请问,目前山东省有没有出台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相关的指导性文件?”“您好,我想咨询2000年建造的公建项目,1至3层功能不变,计划将第4层改造为电影院,电影院可以借用既有的楼梯进行疏散吗?”办公室的业务咨询电话每天响起,一半以上电话有关既有建筑改造,“目前,消防审验日常工作基本已步入正轨,比较头疼的是既有建筑改造难题,现存需要改造利用的旧建筑量太大了,有关工作目前只能摸着石头过河。”2021年在某调研现场,淄博市消防审验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说到。
“调查研究是做好工作的基本功,是谋事之基、成事之道”。目前,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是亟待破解的难题,为寻求化解难题良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坚持问题导向,走出去学、请进来教,围绕既有建筑消防改造利用这个急难愁盼,梳理汇总省内外既有建筑改造利用好经验、好做法,研究借鉴各省市发布实施的相关指导文件,广泛学习调研,先后赴江苏、福建、河北、北京、天津等5个省份和济南、青岛等10个城市深入开展调研,结合山东实际,组织召开专题研讨,研究制定一系列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以破解既有建筑改造难题为切入口,用实际行动解基层之困、解企业之难,有效推动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工作提质增效。
以试点为契机,积极探索大胆尝试
2021年底,全国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审验试点工作座谈会在烟台市召开。烟台市和牟平区作为全国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审验试点,率先创新模式,率先破解难题,率先完善机制,探索制定告知承诺制等适合自身特点的消防审验管理措施,积极尝试摸索具有自身特色的典型经验,在推进试点工作过程中,通过项目实践,总结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实施方法和技术要点,并通过出台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等方法,让好的试点经验做法及时落地生根。试点期间,朝阳街、所城里历史文化街区改造利用项目,累计完成改造投入2亿元,吸引150余家店铺经营。仅朝阳街历史文化街区重装开街以来,已累计接待游客已达530万人次,创造经济价值近8000万元,成功入选山东省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示范案例和国家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成为烟台市民、外地游客悠闲娱乐和观光旅游的最佳打卡地。“每天晚饭后我都会到这里转一转,周末时间会带孩子来上兴趣班,孩子上课,我就在附近的咖啡厅坐一坐,咱也享受下慢生活!”烟台市民刘女士言语中充满着喜悦。
“烟台市开发区亚东柒号将老旧工业厂区改造利用为博物馆、文创产业园,累计投资1.2亿元,改造厂房1.6万平方米,吸引20余家企业投资经营,既实现了厂房改造利用,又保留了城市的工业记忆。”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消防科工作人员介绍到,“莱山区秀林养老院改造前是原烟台蓝月亮服饰有限公司,此前该公司倒闭,厂房长期闲置,现已成功改造为养老机构,既实现了既有旧厂区的有效利用,又顺应国家养老产业发展需求。”
以案例为指引,发挥引领带动作用
山东是全国的工业制造大省,大量存量厂房、老旧小区等既有建筑改造利用需求迫切,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类项目占总建筑工程比重逐年增高,项目规模也越来越大。近年来,各地市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既有建筑消防改造利用工作方面涌现出许多好经验、好做法。为更好地发挥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2022年率先编发《山东省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案例指引》。《指引》共分既有建筑改造利用背景、典型案例、消防审验经验做法等3个章节。系统梳理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和先进省市典型经验做法、全省的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消防审验现状,将收集的既有建筑改造利用不同类型案例重点剖析、提炼汇总,图文并茂的阐述案例项目的改造方法、改造措施、改造路径,研究分析不同类型的改造项目可能涉及的消防安全风险、消防技术要点,内容详实,通俗易懂,以案例示做法,为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提供可借鉴推广的山东经验做法。
“最近有个既有建筑改造项目遇到了设计瓶颈,巧合的是,《指引》发布了!”省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师孙工高兴地说,“《指引》中淄博市办公楼案例巧妙利用原有电梯和井道,改动小节约成本,很受启发。”“目前,既有建筑改造项目设计市场占有量很大,听说省里也在同步编制省级既有建筑改造利用的技术指南,希望能尽快发布实施,我们做设计就有据可依了。”
以标准明思路,确定原则守好底线
为进一步破解既有建筑改造利用难题,今年9月,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实施《山东省既有建筑改造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技术指南》。《指南》强调,既有建筑在消防改造利用前,建设单位应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消防性能和结构安全评估。改变建筑面积、主体结构、使用功能或具有其他需要依法办理规划许可情形的,应在改造实施前取得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的许可文件。《指南》明确,既有建筑改造工程不改变使用功能、不增加建筑面积的,宜执行现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当条件不具备、执行现行规范确有困难时,应不低于原建造时的标准。《指南》要求,既有建筑改造应根据建筑的现状和改造后的建筑规模、火灾危险性和使用功能等因素确定防火技术要求,采取加强性措施提升火灾预防和处置能力,达到现行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消防设计应满足改造后的建筑安全性需求、不得降低建筑的抗灾性能和建筑的耐久性。《指南》的编制完善了既有建筑改造利用技术依据,回应了市场主体诉求和群众的期盼,进一步激发了城市存量建筑发展活力。
《指南》发布后,同圆设计集团施工图审查中心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来电,“《指南》终于发布了!尊重事实、实事求是,既明确了使用原则、又维护了安全底线,指导性、可操作性很强!”“文体、教学、医疗建筑在保证主体功能不改变前提下,在建筑一、二层增设每个防火单元建筑面积不大于300㎡的小型商业服务配套设施时,可认定为建筑使用功能未发生改变。既有建筑消防水泵房设置在地下三层及以下楼层,当提升泵房楼层位置确有困难时,机房位置可维持现状。《指南》中类似这种具体的规定都非常实用,给图审人员提供了审查依据,为建设单位节约了改造成本。”
摘自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2023.09.21 消防处 消防中心
版权所有:北京指尖墨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