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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新时代城管综合执法高质量发展的“首都品牌”

更新时间:2023-11-27 07:52:13点击次数:10214次字号:T|T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推动全领域各方面高质量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各项工作的根本要求。首都工作关乎“国之大者”,随着首都高质量发展的目标锚定,城市发展理念、治理方法手段、群众对城市发展的期待发生了较大变化,城管执法队伍必须主动作为,找准自身在首都高质量发展中的目标定位,积极探索高质量发展方法路径,打造新时代城管综合执法高质量发展的“首都品牌”,为新时代首都发展助力。

● 首都城管综合执法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当前,首都城市深刻转型,进入以减量发展、绿色发展、创新发展为特征的高质量发展阶段,首都城管综合执法高质量发展成为适应首都城市治理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要求。从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来看,北京市提出“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水平持续走在全国前列”目标,为城管综合执法高质量发展明确了任务要求。从综合执法改革方面来看,面对改革新阶段,高质量发展是进一步推进综合执法改革、为全国做表率、立标杆的使命责任。从创新发展方面来看,在智慧城市建设的总体部署下,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为载体的智慧城管体系基本形成,转型升级是创新发展的时代要求。从以人为本方面来看,首都市民群众对和谐、优美、安全的城市环境越来越向往,推动城管综合执法高质量发展是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现实要求。

● 首都城管综合执法高质量发展的现实基础

经过多年发展,首都城管综合执法已进入新的发展阶段,运行体制机制趋于稳定,形成了新体制下“以业务指导为重点、以队伍管理为保障、以统筹协调为抓手”的工作运行模式;城管执法成效日益凸显,城市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改善,群众满意度越来越高;队伍建设管理迈上新台阶;为民服务基础更加扎实,一批痼疾顽症整治工作成效显著,“接诉即办”月考核成绩多次名列市属机构第一名;数字化发展跨入新阶段,高质量发展已具备现实基础。随着“四个中心”功能定位的不断深化,首都城市环境对治理水平提出了新考验,首都城管综合执法必须以高质量发展积极适应城市发展的高要求、高标准。

● 首都城管综合执法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路径

新时代首都城管综合执法高质量发展,必须牢牢把握“从政治上看北京”的首都城市特殊属性,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打造“首善型、服务型、规范型、智慧型、复合型”城管,创全国综合执法“首都品牌”。

打造“首善型”城管,构建高质量发展品牌体系。“建首善自京师始”。牢牢把握新时代首都发展各方面工作具有代表性、指向性这一首善标准,构建城管综合执法高质量发展的首都品牌体系。一是铸牢“政治合格”品格。坚持一切工作从政治上考量、在大局下行事,在推动执法工作和队伍建设中加强对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的分析研判,在重大执法活动中加强对风险隐患的事前评估,加强应急处置与舆情应对一体推进。二是擦亮“人民城管”名片。坚持从服务首都功能建设、服务城市发展、服务人民群众中树立积极形象,从日常执法中挖掘亮点,让城管综合执法系统“最美”典型的群众口碑立起来、响起来,全面树立“人民城管”新形象。三是扛起“改革探路”旗帜。夯实“一个系统、一支队伍、一个标准”理念,充分运用政策支撑,推动合理划定城管综合执法范围及动态调整标准和机制,进一步完善队伍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搭建新体制下横向协同、纵向贯通、权责清晰、运转协调、制度完备的综合执法一体化运行体系框架,为全国城管适应综合执法改革探路。

打造“服务型”城管,构建高质量执法服务保障体系。新时代首都城管综合执法要立足“四个服务”职责使命,构建高质量执法服务保障体系,为首都高质量发展护航。一是服务首都功能发展。服务保障首都功能是首都城管综合执法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聚焦首都功能核心区、城市副中心区域,建立服务保障常态化工作机制,精益求精维护大国首都形象。聚焦“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等首都发展中心任务,不断巩固形成常态化整治效果,同时在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方面主动发挥建设作用。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国家战略,构建区域协作机制,推动案件线索移送、处罚裁量、信用联合惩戒、处罚决定互认等制度,共同维护京津冀地区环境发展。二是服务城市发展环境。以优化城市发展环境为着力点,进一步探索创新执法监管模式,优化分类分级执法,全面优化执法处罚流程,提升案件办理速度,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以守护城市安全运行为基准线,紧盯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不放松,建立“一查到位、长抓不怠”的日常巡查检查和隐患排查机制,牢牢守住城市发展的安全底线。三是服务人民群众需要。把“接诉即办”作为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抓手,优先破解群众“急难愁盼”、集中攻坚难点堵点,建立健全发现问题向前端部门引导的工作机制,强化主动治理、未诉先办,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打造“规范型”城管,构建高质量队伍建设体系。规范化是首都城管综合执法的安身立命之本,要从制度机制、法治化建设、执法监督等方面发力,构建高质量队伍建设体系。一是完善规范化建设制度机制。动态修订更新队伍规范化建设制度规范,形成一套系统完备、内容科学、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科学推进规范化建设。二是提升法治化建设水平。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作为提升队伍法治化建设水平的重要抓手,严格职权法定、程序法定,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依法稳妥实施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深入实施行政指导六项工作机制,推动法治化水平取得新提升。三是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健全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并加强与纪检监察部门的协调联动,完善通报、反馈、移送等闭环机制,形成“城管部门统筹、属地政府主导、纪检部门问责”责任追究工作体系。

打造“智慧型”城管,构建高质量数字化发展体系。在智慧城市建设的目标任务下,首都城管综合执法队伍要抢抓数字化发展机遇,保持先期优势,进一步向精深、智联的方向迈进,领跑城管综合执法改革的新赛道。一是率先实现执法全流程数字化。全面推进综合执法大数据平台应用延伸到执法全流程、业务全环节,着力疏通执法案件网上全程办的堵点,推进非现场执法模式,开展智慧化指挥调度,科学精准开展执法,推动城管执法数字化的转型发展。二是率先实现全系统一体化应用。推动城管执法大数据平台作为执法应用、城市治理的重要平台,建立市、区两级平台运行工作机制,推动职权下放部门、各区政府、各街乡镇,健全定期会商、督察督办、信息共享、通报反馈等机制,实现对各区、各街(乡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统筹指导和综合协调。三是率先实现城市管理全领域智联互通。加快整合综合执法相关业务数据及其他基础数据,在重点专项执法工作中加强业务建模数据分析,深入挖掘数据价值,发挥辅助决策的作用,提升执法工作的科学性。充分利用大数据技术,探究城市发展特点和城市管理规律,将执法措施前置,加强预警预判,变被动处置为主动治理。

打造“复合型”城管,构建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近年来,首都城管综合执法职能兼具专业性和复杂性,要求执法人员要成为知识和能力方面的复合型人才,不仅具有过硬政治素质、较强专业技能、较高法治素养,还要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群众工作能力。因此,培养一支懂城市、精执法、善服务的执法队伍是构建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的关键。一是培养专业能力过硬人才。统筹发挥市、区、街三级培训联动机制作用,形成覆盖全部执法人员、全部执法领域、全部工作业务的大培训格局;同时丰富培训形式,以丰富的实践活动全面提升专业能力水平。二是培养综合素质突出人才。根据城管综合执法工作岗位特点,健全完善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培训相结合的综合培养机制,全面提升其法律政策运用能力、防控风险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群众工作能力、科技应用能力、舆情应对能力等综合素质。三是培养善学善研专家型人才。建立专家库、人才池,强化政校合作,探索人才定向培养机制,努力提供进修研学平台,培养一批懂城市、会管理的专家型干部,为高质量发展增智赋能。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3.11.23 北京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书记、局长 韩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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