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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 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城市落户限制

更新时间:2019-04-11 08:34:28点击次数:892次字号:T|T

我国将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积互认,加快消除城乡区域间户籍壁垒,统筹推进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市民化,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和社会融合。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印发的《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我国将以促进中心城市与周边城市(镇)同城化发展为方向,以创新体制机制为抓手,以推动统一市场建设、基础设施一体高效、公共服务共建共享、产业专业化分工协作、生态环境共保共治、城乡融合发展为重点,培育发展一批现代化都市圈,形成区域竞争新优势,为城市群高质量发展、经济转型升级提供重要支撑。

城市群是新型城镇化主体形态,是支撑全国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都市圈是城市群内部以超大特大城市或辐射带动功能强的大城市为中心、以1小时通勤圈为基本范围的城镇化空间形态。近年来,我国都市圈建设呈现较快发展态势,但城市间交通一体化水平不高、分工协作不够、低水平同质化竞争严重、协同发展体制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依然突出。

根据《意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与相关部门按分工主要参与负责两项重点任务。一是实施“断头路”畅通工程和“瓶颈路”拓宽工程。二是统筹考虑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布局。在有条件地区编制都市圈轨道交通规划。探索都市圈中心城市轨道交通适当向周边城市(镇)延伸。完善城际铁路网络规划,有序推进城际铁路建设,充分利用普速铁路和高速铁路等提供城际列车服务。利用既有资源开行市域(郊)列车,有序新建市域(郊)铁路。

到2022年,我国都市圈同城化取得明显进展,基础设施一体化程度大幅提高,阻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基本消除,成本分担和利益共享机制更加完善,梯次形成若干空间结构清晰、城市功能互补、要素流动有序、产业分工协调、交通往来顺畅、公共服务均衡、环境和谐宜居的现代化都市圈。到2035年,现代化都市圈格局更加成熟,形成若干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都市圈。




中国建设报 作者:安蓓 齐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