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新型城镇优先发展战略 启动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我区全面完成了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确定了新型城镇优先发展战略,为全区城镇区域协调发展绘制了宏伟蓝图。同时,全区已初步构建以拉萨市为中心,六市(地)所在地城镇为次中心,其它城镇为基础的三级城镇体系。城乡规划工作的法律和技术支撑体系日趋完善,城乡规划在指导城镇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建设和管理水平等方面的先导和统筹作用日渐凸显,为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下了扎实基础。
此外,法定规划也已基本覆盖全区。我区完成7市(地)所在地城镇、66个县城所在地城镇和部分重点建制镇总体规划编制工作,其中62个县完成了第二轮修改工作,7个县正按评审意见修改或进行技术复核。全区约三分之一的市(地)所在地城镇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已完成编制。
在历史保护和风景区规划方面,我区完成了拉萨市布达拉宫周边地区、八廓街以及其它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规划,拉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完成审查;编制完成全区风景名胜区体系规划。
同时,我区启动了乡镇、村庄规划编制工作,“十三五”期间将完成全区近693个乡镇总体规划及5400余个村庄的规划编制。目前有543个乡镇800余个村庄的规划已完成相关编制工作,并编制了一批小康示范村规划。
“通过科学规划,城乡各项生产和生活设施布局更加合理,各个发展要素在发展过程中更加协调,生产和生活各个方面的需要得到更大满足,城乡环境的品质得到进一步提高,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自然和历史文化资源得到进一步保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说。
特色小镇建设快速推进 确定26个特色小城镇示范点
特色小镇建设是推进城镇化发展的有力举措。近年来,我区城镇迎来了大好发展机遇,特色小镇建设快速推进。错那县勒乡、察雅县吉塘镇、芒康县曲孜卡镇等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建成运行,打造了具有民族特色、区域特色、文化特色的小镇,进一步促进了物流、人流在小镇聚集,进一步发挥了中心城市的辐射效应,增强了小镇对周围地区的吸引力,不断缩小城乡差别。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全区共确定26个特色小城镇示范点,开工建设项目154个。
与此同时,我区人居环境大大改善。2010年至2017年,我区共投资59.9亿元陆续开展了5389个行政村(居)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2018年,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的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部署要求,结合实际,我区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开展了我区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确定了23个示范点(其中2个国家级、7个自治区级、14个市地级),并按照“示范先行”的要求,在墨竹工卡县开展了乡镇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试点,在塔巴村开展村庄整治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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