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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遗失作废声明

更新时间:2020-02-26 08:53:02点击次数:6012次字号:T|T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取消部分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建法规〔2019〕6号)的规定,现将贵州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遗失信息予以公布,原遗失证书作废。

附件:遗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证书企业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