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管理办法》从勘察设计行业信用信息的管理、采集、核定、应用、监督5方面进行详细规定。根据规定,南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信用信息及“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各县、城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经济技术开发区及五象新区管理委员会根据建设工程管理权限,负责本级建设工程参建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信息的日常管理。
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的信用等级,依据企业的实时信用考核评价分值,划分为A、B、C、D、E5个等级。信用信息考评基本分为0分,采用加减分方式进行累计计分,不设封顶。其中,优良信用信息由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自行申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确认;不良信用信息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建设工程管理权限负责相应的信用信息实时采集、审核和录入。
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按季度组织对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信息等级进行评定,并在网站公布各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信用信息等级情况,作为对该单位行业监督检查、业务承揽、评先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相关负责人表示,《管理办法》有效填补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在从业过程中尚未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但又对行业从业环境产生不良影响行为的管理空白,营造出“守信奖、失信罚”的良好氛围。下一步,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将切实做好《管理办法》的执行管理工作,并及时进行修订完善,扎紧行业诚信建设的制度篱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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