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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1100个小城镇实现“美丽蝶变”

更新时间:2019-02-21 07:32:54点击次数:803次字号:T|T
记者近日从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截至2018年年底,浙江全省共有1100个小城镇完成整治任务并验收达标,超额完成了原定目标。其中,嘉兴等5个设区市已完成所有小城镇整治任务。

据介绍,2018年3月,浙江公布2018年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计划达标乡镇名单,560个小城镇被列入计划。去年以来,浙江创新考核方式,采取“机动考”、“集中考”和“推荐免考”多种形式,对申请验收的小城镇开展达标考核,全年累计考核达标小城镇635个,超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加上2017年考核达标的465个小城镇,目前全省达标小城镇数量已达1100个,超额完成了原定目标。

据记者了解,经现场考核、资料审查、汇总讨论、联合审签等程序,浙江11个设区市入围2018年度全省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优秀市,其中,杭州市桐庐县瑶琳镇等237个小城镇被评为“省级样板”。截至2018年年底,浙江累计公布“省级样板”小城镇387个。

在整治过程中,通过探索推广一系列行之有效、具有当地特色的典型做法,浙江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小城镇整治工作举措。其中,“驻镇规划师制”强调顶层设计,“创建制”整治环境卫生,“销号制”整治环境秩序,“项目制”整治环境面貌,“街路长制”确保整治长效,在实际实施中都取得了显著成效。

2018年7月,世界银行贷款钱塘江流域小城镇综合治理项目从全球110个候选项目中脱颖而出,获得世界银行“可持续发展副行长奖”,为全球15个获此荣誉的项目之一。据了解,该项目向世界银行贷款1亿美元,规划建设小城镇的固体废弃物处理等项目,改善钱塘江流域的生态环境,预计总受益人口超过100万人。

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2019年工作部署当中,浙江提出“以美丽城镇为蓝图,高质量谱写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新篇章”。在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浙江对小城镇发展提出更高要求,进一步增强小城镇在城乡统筹中的综合承载力、辐射带动力和城镇向心力,努力使其成为乡村振兴的“龙头”。

相关负责人表示,浙江“美丽城镇”需要具备环境美、功能美、生活美、产业美、人文美和治理美“六美”,从而助推全省形成“城乡融合、全域美丽”的新格局。下一步,浙江一方面将“高质量完成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三年任务,确保‘收好官、转好身’”;另一方面,“将高站位谋划并启动全省美丽城镇建设,确保‘谋好篇、开好局’,努力把美丽城镇建设打造成为‘千万工程’的‘升级版’、乡村振兴的‘排头兵’。”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项永丹说。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9.02.19 记者 魏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