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厘清责任边界、细化管理标准、强化惩戒力度,安徽省芜湖市出台并施行《芜湖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补齐了城市房屋安全治理短板,为群众住房安全、城市公共安全筑牢法治屏障。
随着城市老旧小区更新、房屋装修改造、存量房屋长期使用等情况常态化,房屋结构安全、外墙脱落、违规装修、危房处置等安全问题成为城市治理和民生保障的重点难题。此前芜湖市依托相关管理办法开展房屋安全治理,此次条例的正式施行,将原有规范性文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实现房屋安全管理法治化、规范化、精细化。
据了解,条例明确权责主体、划定安全红线、规范处置流程、健全监管机制,全方位构建房屋使用安全全链条管理体系。
在责任界定方面,条例清晰划定房屋安全责任体系,明确房屋所有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国家、集体所有房屋的管理单位为安全责任人;针对权属不清、所有人下落不明的房屋,由管理人或使用人承担相应安全责任,彻底解决以往房屋安全“责任模糊、无人兜底”的管理难题。同时,明确安全责任人需履行房屋定期检查、隐患排查整改、危房治理、配合安全排查等法定义务,压实主体责任。
针对群众关注度较高的房屋装修问题,条例明确管理红线,严格禁止擅自改动房屋承重结构、拆除墙体、开挖地下室、违规改造外立面等危害房屋结构安全的行为,严厉整治各类野蛮装修、违规改造行为,从源头遏制人为造成的房屋安全隐患。同时细化房屋装修管理规范,明确装修报备、施工规范、验收标准等要求,让房屋装修改造有章可循、有规可依。
在危房治理与隐患处置环节,条例建立科学化、标准化的分类处置机制。结合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对危房实行观察使用、限制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四类分级处置模式,精准推进危房解危治理。此外,条例完善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制度,明确房屋出现超过设计使用年限、明显倾斜开裂、变更使用用途等情形时,必须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鉴定。对拒不配合鉴定、拒不落实隐患整改的主体,主管部门可依法组织强制鉴定并依据法规予以处罚。
同时,条例构建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统筹、多部门协同、属地管理、社会监督的监管体系,实现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上报、鉴定、整改、复核全流程闭环管理。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6.07.03 胡建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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