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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新规护航电梯安全

更新时间:2026-07-20 12:35:40点击次数:9175次字号:T|T

为进一步规范电梯安全管理,压实各方责任,提升电梯运行安全水平,云南省昆明市制定并施行《昆明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涵盖电梯的生产经营、使用、维护保养、检验检测、监督管理等内容。

在行业自律与主体责任落实方面,办法明确电梯行业协会的职责定位,要求协会强化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常态化开展安全培训、普法教育与专业咨询服务,积极参与行业标准制定,协助政府部门开展技术鉴定、日常监督检查及应急救援等工作,筑牢行业自律防线。同时,压实电梯制造、使用双主体责任,规定电梯制造单位发现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时,必须依法履行隐患告知和上报义务;电梯使用单位需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总监和安全员,实现安全管理常态化、规范化。

针对特殊场景管理与权责界定,办法明确,电梯遭遇水浸、火灾、地震等灾害影响后,使用单位可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安全评估,经评估合格后方可继续投入使用,从源头上规避灾害后电梯运行风险。针对部分场景电梯使用单位无法界定的问题,办法明确兜底管理责任,无法确定使用单位的电梯,由电梯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杜绝监管空白。

在日常管理与登记流程上,办法细化多项实操要求,电梯使用单位发生变更后,新使用单位必须重新办理电梯使用登记,强化权属变更后的安全责任衔接。同时,新增常态化自检要求,电梯使用单位除按规定申请定期检验外,非检验年份每年需完成一次自行检测,形成“定期检验+年度自检”的双重安全排查机制。

为强化制度落地约束力,办法明确追责机制,针对电梯使用单位变更后,原单位未完整移交电梯安全技术档案的违规行为,设定相应处罚条款,倒逼主体责任落实。同时明确,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部门查处电梯违法行为、处置严重事故隐患时,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需协同配合,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6.07.17 昆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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