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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加强推广应用“三板”

更新时间:2026-09-01 20:54:23点击次数:9200次字号:T|T

为进一步拓宽装配式建筑应用范围,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印发通知,决定在各设区市新建建筑中进一步加强推广应用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和预制内外墙板等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以下简称“三板”),通过扩大应用范围,强化应用激励政策,加强项目指导和监管,持续增强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

明确政策实施及全流程责任

根据通知,推广应用“三板”的实施范围扩大至自治区14个设区市中心城区,以及各市划定的与中心城区紧密相连的集中建设区域。要求地上单体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的新建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公寓、宿舍,以及地上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医院、办公建筑、文化体育场馆等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项目,带头采用“三板”技术。鼓励新建商品住宅、写字楼、商业综合体、标准厂房、酒店等社会投资项目积极推广应用“三板”。同时,鼓励各类项目拓展应用预制外墙板、预制阳台、预制整体厨卫、预制空调板预制部品部件,逐步提升建筑工业化整体水平。

通知明确建设、设计、施工、生产、监理五大主体的全链条职责,强化“三板”应用的标准化与质量管控。其中,要求建设单位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统筹协调项目实施进度;鼓励在招标文件中提出“三板”应用要求并合理设置技术指标;鼓励通过驻厂监造方式强化部品生产质量管控。设计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及自治区现行装配式建筑标准图集,编制“三板”应用专项设计说明,明确应用部位、面积、比例并附计算书,提升标准化设计水平;BIM正向设计费用可按广西计价依据单列计入工程造价。施工总承包单位优先安排具备装配式施工经验或经过专业培训的管理人员与作业人员,培育装配式产业工人队伍,保障施工安装质量。

构建多元激励支持政策体系

通知整合9部门资源,从财政、成本、税收、金融等方面构建激励体系,为“三板”推广应用提供重要支撑。

在财政支持方面,各设区市可依法制定财政补贴政策,保障科研开发、体系建设、项目试点经费。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安排专项预算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依法进行奖励补贴。纳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年度计划的“三板”项目,按规定享受补助资金支持。

在成本支持方面,符合“三板”应用要求且项目成本与普通项目接近的,增加的成本可计入项目建设成本。

在容积率奖励方面,新建商品住宅外墙采用预制墙板的,外墙预制部分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奖励上限为不超过该栋建筑地上建筑面积的3%。

在税收优惠方面,符合条件的“三板”部品生产企业可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通过后按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在绿色金融支持方面,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工程保函、供应链金融、专利权质押贷款等专属产品,在贷款准入、授信额度、利率优惠、担保方式等方面给予全面支持,项目参建单位可按规定享受绿色金融优惠。

此外,购买应用“三板”的商品房,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可按规定适度上浮,从消费端提升装配式住宅的市场吸引力和竞争力。

完善质量管控与监管机制

为保障“三板”推广量质齐升,通知建立了从设计源头到施工验收的全流程闭环监管体系。

新建“三板”项目±0.000标高以上建筑部分,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水平投影面积及预制内墙板墙面面积与对应项总面积之比不应低于60%,即:预制楼梯板水平投影总面积占楼梯水平投影总面积的比例、预制楼板水平投影总面积占楼板水平投影总面积的比例、预制内墙板墙面总面积占内墙板墙面总面积的比例,均不应低于60%。其中,走廊、厨房、卫生间、一楼地面、建筑屋面不计入预制楼板、楼板面积。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指导施工图审查机构,将“三板”应用要求纳入施工图审查范围,从设计环节规范应用标准。依托广西建筑工业化监管平台,运用射频识别、二维码等技术,建立部品设计、生产、运输、使用全过程质量追溯机制。重点管控部品生产质量、进场检验、吊装定位、节点连接浇筑等关键环节。对未按设计要求施工的项目,严格依法依规处理。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6.09.01 桂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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