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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第三批申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更新时间:2019-02-03 08:12:26点击次数:860次字号:T|T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经审核,刘莹莹等67人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附件1);林利坚等37人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2),马伟超等1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6);王雪飞等59人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3);姜海博等33人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4),周菊生1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7);郭启迪等20人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附件5),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19年2月19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情况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进行举报或反映(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二层,邮编:100037,联系电话:010-68318924)。举报及反映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和电话。

附件:1.刘莹莹等67名符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2.林利坚等37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3.王雪飞等59名符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4.姜海博等33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5.郭启迪等20名符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6.马伟超等1人不符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7.周菊生1人不符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人员名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9年2月1日

住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