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第九批(2018年度)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5日
附件
第九批(2018年)国家节水型城市名单
河北省:石家庄市、沧州市
江苏省:溧阳市、东台市
浙江省:湖州市、衢州市
安徽省:蚌埠市、宿州市、宣城市
福建省:泉州市
山东省:淄博市、滨州市、安丘市
湖北省:宜昌市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流市
四川省:遂宁市
贵州省:凯里市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版权所有:北京指尖墨迹文化传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