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此次重点整治“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即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规避市场监管;发布虚假房源、不实价格信息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或者对购房人隐瞒抵押、查封等限制房屋交易的信息;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低价收进高价卖(租)出房屋赚取差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青海省要求,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对行政区域内从事住房中介的机构和从业人员情况调查摸底,建立台账;对住房中介行为进行全面检查和治理,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中介从业人员,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吊销其营业执照、处以罚款,记入信用记录并同步推送至同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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