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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1935家企业 缓缴公积金3.4亿元

更新时间:2020-03-26 06:45:56点击次数:6902次字号:T|T
“营口市社会保障中心在两天内就受理了我们集团下属7家企业的住房公积金缓缴申请,帮我们解决了一个大难题。”3月23日,营口忠旺集团一位负责同志谈及公积金阶段性政策带给企业的支持时这样感慨道。

2月2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会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通知,明确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申请在6月30日前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的职工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积极响应,第一时间下发解读文件,要求各市政府尽快出台实施办法,并对各市政策落实情况实行周调度。据统计,截至3月20日,我省共有1935家企业申请缓缴,涉及职工16.9万人,累计缓缴金额3.4亿元。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20.03.24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