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环卫函〔2022〕09号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为推动我国环境卫生行业科学技术发展,鼓励科技创新,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协会依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关于进一步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指导意见》(国科发奖〔2017〕196号)等有关规定,在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工作办公室的指导下,研究制定了《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见附件1,简称《奖励办法》),并经第六届理事会第四次理事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设立“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现就2022年度“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下设“领军人才奖”、“科技进步奖”、“科技应用奖”3个子奖项。“领军人才奖”获奖数量不超过申报总数的4%。“科技进步奖”、“科技应用奖”各子奖项均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其中,一等奖数量不超过该子奖项申报总数的4%,二等奖数量不超过该子奖项申报总数的8%,三等奖数量不超过该子奖项申报总数的14%。
授奖项目奖励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名额为:一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15人,二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12人,三等奖授奖人数不超过8人;授奖单位原则上不超过5个。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准备
符合条件的个人或单位,按附件2、附件3、附件4格式填写《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提交相关附件。原则上需经省级(或市级)环卫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环卫协(学)会等推荐单位在《申报书》中推荐单位意见栏加盖单位公章。
(二)材料报送
《申报书》和附件材料打印、装订后签字并加盖相关单位公章,纸质材料一式2份,同步形成电子版材料1份,一并报送我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办公室。纸质材料和电子版材料均报送成功,申报方可生效。
(三)相关要求
1.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效,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被取消参评资格,并在3年内不得申报;
2.主要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必须是对申报成果完成作出实质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
3.申报成果的各项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产业、行业发展政策及相关技术规范标准;
4.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或第一完成单位与其他完成单位协商一致后申报;
5.涉及知识产权纠纷、争议和国家安全的不得申报。
三、后续工作
我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委员会收到申报材料后,将按照审查、初评、评审、公示、公布和颁奖的程序开展相关工作。
四、评奖费用
评奖工作不收取参评单位或个人费用,评奖所需的专家费、资料费、场地费、证书制作费等相关费用由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承担。如需对参评项目进行现场核查,工作人员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由参评单位承担。
五、申报截止时间
本次申报截止日期为2022年6月30日。
六、联系方式
(一)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工作办公室
联 系 人:周青青 15060797377
陈佳佳 18706020300
电 话:010-84391858-823
邮 箱:award@caues.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3号楼4楼
邮政编码:100020
(二)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秘书处
联 系 人:杜晓峥 010-68002665
陈海柳 010-68002669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
2022年4月1日
附件:附件1:《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pdf
附件2: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领军人才类).docx
附件3: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科技进步类).docx
附件4: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书(科技应用类).docx
通知原文:中环卫函〔2022〕09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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