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要求,进一步规范环境卫生行业市场秩序,有效增强环卫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意识,推动我国环境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我会决定对2020—2021年度获得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等级的单位开展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对象
2020、2021年度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获评单位,名单详见附件1(其中2022年已重新申报企业无需另行报送年审材料)。
二、年审内容
企业2021年度在综合素质、管理能力、财务能力、服务能力、信用管理等方面的表现,详见附件2。
三、年审程序
(一)材料提交
各相关单位应于2022年7月10日前按附件2格式要求填报《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年审表》,打印、签字、盖章并扫描形成pdf格式的电子文件,与word格式文件一起发送至我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电子邮箱。申报材料须真实、完整、有效。
(二)材料审核
我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收到各单位年审材料后,将按照《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审核,如有必要将进一步开展现场核查。
(三)结果公示
年审合格的企业将继续保持原信用等级;出现不良信用情况者,将根据实际情况下调其信用等级;出现严重失信行为者,将撤销其已获信用等级并收回信用等级证书。
年审结果将在我会网站(www.caues.cn)和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四、年审费用
年审工作不收取费用,评审费用由我会统一支出。如需现场核查,现场核查人员的差旅费用由被核查企业承担。
五、联系方式
(一)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信用评价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王淑宝 18661698521
陈海柳 1390118917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里3号楼4楼(100020)
电子邮箱:credit@caues.cn
(二)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段盼巧 15210983792
中国城市环境卫生协会
2022年6月15日
通知原文:中环卫函〔2022〕25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中国环境卫生行业企业信用评价年审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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