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十四五”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2年3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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