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资〔2024〕28号)有关规定,我部组织起草了《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可于2025年1月17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kyc@mohurd.gov.cn,请提供盖章后的征求意见表扫描件和同版本可编辑文档。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科研开发处(邮编:100835)
附件:1.《住房城乡建设部主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
2. 征求意见表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