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力维护公积金管理的良好秩序,去年以来,福建省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共对128名查证属实的骗提骗贷人员作出冻结住房公积金使用资格的相应处理,其中移送纪检部门42人、公安部门2人。
近年来,一些中介机构或人员采用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证明等,大肆散发各类虚假小广告,怂恿并帮助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违法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从中收取高额回报。这种骗提骗贷行为严重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危害了住房公积金的安全运行,侵害了广大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
为有效打击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把受理审核关、开展专项审计检查,重点对异地购房、单笔提取金额较大的提取材料真实性进行了逐一核实。对凡被查证属实的骗提骗贷职工,均将其纳入行政处理的范围,按其造成的违法后果分别给予一定年限内取消公积金提取和贷款资格、将处理结果告知所在单位以及纳入中心信用黑名单等处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