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水务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部内有关司局,有关单位:
为满足工程建设需要,落实工程建设标准体制改革总体要求,根据工程建设规范体系表和2019年标准复审意见,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和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研究提出了《2020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送你单位征求意见,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标准主编部门和标准组织单位,对《2020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中的标准项目、涵盖范围、组织单位、起草承担单位等提出修改意见和补充建议,填写《第一起草单位推荐表》(附件2),于2019年7月31日前反馈我部标准定额司。
二、请各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项目第一起草单位,于2019年8月15日前提交标准立项申报资料。具体要求见《标准立项申报工作流程》(附件3)。
联系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周晓杰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
邮编:100835
电话/传真:010-58934385
附件:1.2020年工程建设规范和标准编制及相关工作计划(征求意见稿)
2.第一起草单位推荐表
3.标准立项申报工作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7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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