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抓紧开展国家工程建设规范制订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20〕46号),我部组织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等单位起草了工程建设强制性国家规范《钢铁企业综合污水处理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wang.haidong@139.com、shiyu@cribc.com。
2、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33号8号楼;邮编:100088。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月7日。
附件:《钢铁企业综合污水处理通用规范(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0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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