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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低VOC涂料产品评价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4-06 11:21:07点击次数:8925次字号:T|T

各涂料企业:

国家标准《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技术要求》(GB/T 38597-2020)发布实施后,涂料行业重点企业加快了低VOC含量涂料的研发与推广力度,各地方环保部门也对低VOC含量涂料提出了相关要求。然而,根据国家生态环境部调研反馈,如果企业仅提供对来样负责的产品检检测报告,无法向相关政府部门证明企业生产的相关产品均符合低VOC含量标准的产品一致性要求。此外,因企业产品分类与牌号众多,涂装及流通环节消费者及执法者难以将包装与检测报告相对应。

为解决以上问题,根据多个省市生态环境厅提出的需求,中国涂料工业协会(以下简称“中涂协”或“CNCIA”)在与国家生态环境部充分沟通的基础上,确定在国家认监委监督下,在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的指导下,与在化工行业资深认证资质具有多年认证评价经验的北京中化联合认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HQC”)强强联合,面向涂料生产企业开展低VOC含量涂料产品评价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

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无溶剂涂料以及辐射固化涂料等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涂料产品的评价内容及要求。

二、评价原则

本着企业自愿,为促进中国涂料行业环境友好型发展的原则,由企业自主申报评价项目。

三、评价流程

按照T/CNCIA 04001-2021和HQC-02-VOC-1-2021 A/0《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评价规范》组织实施,评价流程包括:评价申请预评审、申请受理、评审、技术复核及发证等。

四、评价证书

根据《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评价规范》综合评价符合要求的,颁发带有“CNCIA”和“HQC” 标志的低VOC涂料产品评价证书。低VOC涂料产品评价证书标志见下图:

五、有关要求

1、申报企业从中国涂料工业协会官方网站(www.chinacoatingnet.com)的[认证评价]专区内获取《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涂料产品评价规范》、申请书等相关文件,并按照相关要求准备申请材料。

2、联系方式及电话

联系人:齐祥昭 13691145077 陈钢 19910232882 13408128801(微信)
联系电话/传真:010-62253382
邮    箱:tlylb@163.com

附件:
1、低VOC涂料产品评价规范(试行稿)
2、低VOC涂料产品评价的收费标准及方式(试行稿)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
2021年3月10日 

中国涂料工业协会